******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物资(设备类)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DTZGZ-H-******)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物资(设备类)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述:******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物资(设备类)集中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最新版)》要求的,从其规定。
2.3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招标。
2.6项目类别:货物类。
2.7标包划分一览表:
序号 | 标段(标包)编号 | 标段(标包)名称 | 标段(标包)预估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最高限价(下浮点)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框架招标有效期 | 备注 |
1 | 标包1 | 设备类(柱上高压真空断路器、电表箱、低压电缆分支箱、高低压成套设备) | 4325 | 8 | 详见投标报价表 | 收取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
备注: (1)产品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2)最终供货地点、数量以项目落地实际需求为准。 (3)预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
2 | 2021年至今,未因产品质量问题及事故、安全责任事故而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而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未被相关部门认定围标/串标行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3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4 | ************有限公司及国家、地方有关部门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承诺,如虚假承诺,后续一经查实,将按照虚假应标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承诺)。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框架招标时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提供承诺)。 |
6 | ******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规定(提供承诺)。 |
7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 |
8 | 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如: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格或当地税局网站查询记录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
9 | 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若同时投标则均否决。 |
10 |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证明文件,且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3.2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 | 适用标的 |
1 |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 ******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物资(设备类)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
2 |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对外购原材料需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 |
3 | 制造商投标的需具备自行生产的证明材料。 | |
4 | 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所投产品授权制造商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能力说明、现场图片或投标人认为可证明此要求的证明文件)。 | |
5 | 投标人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设备或主要部件委托他人代工或贴牌生产(提供自行承诺)。 |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投标管理->我的项目->主控台->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中心。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0
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6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3日18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18时00分00秒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15分00秒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15分00秒
6.2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本项目采取电子化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龙华路与昙华路交叉口万派中心写字楼A幢15层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件发送
异议递交电话:******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有限公司监督审计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
9.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陆家社区红星广场商业区9号楼18层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龙华路与昙华路交叉口万派中心写字楼A幢20层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无
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